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

2026/04/3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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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省内居民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范围

  河南全省156个县(市、区)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

  四、调查内容

  对政府提供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六、组织方式

  由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七、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数据供省统计局和省有关部门使用。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省内居民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范围

  河南全省156个县(市、区)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

  四、调查内容

  对政府提供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六、组织方式

  由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七、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数据供省统计局和省有关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