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及时、全面反映黑龙江省“三新”经济发展情况,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与《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中相应基层报表的统计范围及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相一致。
三、调查内容
包括“三新”经济增加值情况、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工业及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主要工业新产品产量及主要新能源产品产量、新服务企业综合情况、高技术制造业、服务业情况、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及相关情况、企业创新、平台经济、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等内容。
四、调查方法
利用现有数据加工。
五、调查组织实施
自主调查。
六、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