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2023/12/3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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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公众对空气、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观满意程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综合数据和详实资料。

 

二、调查内容

 

全面了解人居环境健康的各个方面, 重点是居民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空气、水、土壤以及其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同时调查居民对垃圾污水处理及噪声等其他环境问题的主观态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3个省市(地)18周岁以上城乡常住人口。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省统计局执行。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

一、调查目的

 

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公众对空气、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观满意程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综合数据和详实资料。

 

二、调查内容

 

全面了解人居环境健康的各个方面, 重点是居民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空气、水、土壤以及其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同时调查居民对垃圾污水处理及噪声等其他环境问题的主观态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3个省市(地)18周岁以上城乡常住人口。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省统计局执行。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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