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园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先试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全面了解海南省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与调控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统计范围为自贸港重点园区和省级产业园区。调查对象为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单位)。其中“四上”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园区规划开发、投资建设、企业引进培育、经济总量、主导产业、税收收入、对外开放、就业与人才、创新驱动和特色指标,以及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报表分“四上”企业、“四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在各园区具体组织实施。对“四上”企业不布置基层表,由省统计局从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中摘取相关数据;“四下”企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由相关市县统计局和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四下”企业填报;园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四下”企业和园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数据通过海南省统计大数据平台上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海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园区和企业报送相关统计资料,有关市县级和区级统计局负责报表的收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年定报数据出来后以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等方式公布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