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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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科学化、常态化,结合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5)》及贵州发展实际,制定《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方案(2026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调查内容

 

  贵州省新经济统计范围包括新兴现代农业、数字经济及相关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新产品、新服务、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特色旅游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经济、城市商业综合体、省级开发区等14个重点领域,共29张监测表。

 

  三、调查方法

 

  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数据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相关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资料加工汇总和综合测算。

 

  四、组织实施

 

  (一)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牵头单位为省统计局,相关责任单位为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

 

  (二)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按照“依法统计、部门负责、统计综合”的原则组织开展。

 

  (三)省统计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收集、整理全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数据。

 

  (四)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有关要求,负责各重点领域数据的采集、审核、加工、汇总和报送。

 

  五、数据发布

 

  以报告、网站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等提供新经济统计监测相关统计服务。

  一、调查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科学化、常态化,结合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5)》及贵州发展实际,制定《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方案(2026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调查内容

 

  贵州省新经济统计范围包括新兴现代农业、数字经济及相关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新产品、新服务、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特色旅游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经济、城市商业综合体、省级开发区等14个重点领域,共29张监测表。

 

  三、调查方法

 

  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数据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相关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资料加工汇总和综合测算。

 

  四、组织实施

 

  (一)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牵头单位为省统计局,相关责任单位为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

 

  (二)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按照“依法统计、部门负责、统计综合”的原则组织开展。

 

  (三)省统计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收集、整理全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数据。

 

  (四)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有关要求,负责各重点领域数据的采集、审核、加工、汇总和报送。

 

  五、数据发布

 

  以报告、网站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等提供新经济统计监测相关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