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2026/04/3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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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跟进国家统计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贵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参照国家统计局《部门数据共享制度2025》,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全面梳理和整合贵州省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对有关部门的综合类数据需求,主要包括农业、能源、旅游、外贸、教育、卫生、科技、文化、运输、邮电等领域和行业主要指标,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共387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政协办公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贵州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档案局以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公安厅等37个部门;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等6个团体;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邮政管理局等9个中央在黔单位;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等1个协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贵州民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等4个公司。共57个部门(单位)。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实施单位为贵州省统计局,由涉及的57部门(单位),通过贵州省“一表通(一张表)”平台进行填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将通过《贵州统计年鉴》《贵州省领导干部手册》《贵州统计月报》等形式在部门间共享,部分指标数据通过《贵州统计年鉴》等形式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跟进国家统计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贵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参照国家统计局《部门数据共享制度2025》,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全面梳理和整合贵州省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对有关部门的综合类数据需求,主要包括农业、能源、旅游、外贸、教育、卫生、科技、文化、运输、邮电等领域和行业主要指标,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共387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政协办公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贵州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档案局以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公安厅等37个部门;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等6个团体;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邮政管理局等9个中央在黔单位;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等1个协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贵州民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等4个公司。共57个部门(单位)。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实施单位为贵州省统计局,由涉及的57部门(单位),通过贵州省“一表通(一张表)”平台进行填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将通过《贵州统计年鉴》《贵州省领导干部手册》《贵州统计月报》等形式在部门间共享,部分指标数据通过《贵州统计年鉴》等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