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广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系统反映广西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效益以及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需要。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共包括28张统计报表,其中综合表1张、调查表20张和过录表7张,收集整理2024年年度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全部从事《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所规定的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的相关法人单位。包括“一套表”法人单位,以及农业、金融、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统计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取得的统计资料,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解释说明,公布主要指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