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广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系统反映广西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效益以及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需要。
二、调查内容
包括数字经济增加值、发展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和数字化应用等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包括“一套表”法人单位,以及农业、金融、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统计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取得的统计资料,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解释说明,公布主要指标数据。其他数据仅用于向党委政府汇报和统计系统内部研究使用,暂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