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加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为我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涉及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企、事业法人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数调查、重点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为年报,各有关部门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甘肃省统计局报送。同时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数据发布
数据供本部门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能部门使用,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