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的精神,加强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广东第三产业发展情况,规范地市核算资料来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内容主要为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所需的财务和统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机关法人和省统计局各有关专业处。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收集的所有数据资料均来自现有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不额外增加基层调查任务。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资料供本部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