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福建各市、县(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摸清福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提供信息基础,为推进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信息支撑、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二、调查内容
试编阶段,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根据自然资源现有资料条件,本制度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实物型、账户式。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主要是采用全面调查,由各市、县(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利用现有的部门常规统计调查结果和行政记录编制的有关实物量账户,报送统计部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