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编制全省能源平衡表提供数据支持,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主要能源产品的生产、调入、调出、销售和消费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省直有关单位、能源运输供应企业、能源销售企业。调查范围是全省。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对涉及的调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由调查单位利用现有的部门、企业常规统计调查结果采集数据、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召开会议向调查单位进行布置。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主要用于全社会能耗核算及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部分数据通过年度统计年鉴等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