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反映重庆市“三新”经济发展情况,为地方党委政府制定“三新”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涵盖“三新”经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以及“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重点领域。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四上”和非“四上”在内的“三新”经济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四上”“三新”经济法人单位采取全面调查(从一套表平台获取数据),非“四上”“三新”经济法人单位采取抽样调查,重点领域综合报表从重庆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获取数据或从现有统计资料中加工汇总、综合测算。
五、组织方式
由市统计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万盛经开区统计局开展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
六、数据发布
本报表制度调查所得数据供本市各级党委政府、统计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内部使用,暂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