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安徽省就业现状、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继续开展就业需求回访调查。
二、调查内容
围绕安徽省城镇16-60岁经济活动人口的就业现状、就业需求以及对就业工作满意度及建议开展。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安徽劳动力调查城镇样本中16-60岁经济活动人口。调查范围:全省16个地级市包括所属县区。
四、调查方法
由安徽调查总队在全省劳动力调查城镇样本中,按人口比例抽取16-60岁经济活动人口,调查主要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统一组织。
六、数据发布
调查资料和调查报告提供给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限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