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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完成 资料开发研究成果将于年底陆续向社会发布


2008-07-14 14:10:35

来源:中国信息报

  78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在做工作汇报时指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历时3年,在回良玉副总理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张为民要求统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接再厉,深入开发普查资料,不断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为促进“三农”工作的发展提供科学、准确、权威的统计数据。

  张为民介绍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周密的前期准备工作为现场调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普查启动准备工作之初,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回良玉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政府也都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保证了普查各项工作政令畅通和任务的落实。二是《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普查的各项活动,保障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了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宣传动员和农业普查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基本做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知晓普查、配合普查,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四是现场调查期间,各级领导深入农村检查指导,极大地鼓舞了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全国近700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调查了2.3亿普查户、40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5万多个村和4万多个乡镇,填报普查表近5亿张。五是从普查准备工作开始,各级普查机构就建立了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每个环节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六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在普查准备阶段,国务院农普办先后组织了两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对全国31个省的普查准备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在现场登记期间,农普办组织了17个检查组对22个省(区、市)的现场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普查办公室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期间,先后查处了一些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保证了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七是及时发布了普查公报。数据处理结束后,报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向社会发布了6期普查成果的公报。各省区市农普办也都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本地区的主要普查数据。八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利用农业普查数据进行的分析研究。

  张为民指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是获得了大量客观反映“三农”发展的最新信息。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直接调查的原始指标600多个,不仅摸清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家底,掌握了农业主要机械、农村社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还填补了农业服务业、非农住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商业设施及环境卫生、村级经济和农村组织、自然村的基础条件、农民家庭住房和劳动力外出的详细情况等方面缺乏统计数据的空白,丰富和充实了有关农业生产条件、社区基本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农户生活状况等常规统计年报的内容,形成一套全面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状况的基础资料,可以为各级政府部门研究“三农”问题、制定“三农”政策提供依据,为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为改进和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提供了基础信息。这次农业普查,建立健全了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统计信息系统,为完善“三农”统计提供了数据平台。我们将利用普查获得的大量基础数据和资料,开展对现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框的评估和新一轮样本轮换;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改革现行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方法,采用遥感技术和抽样调查方法结合,逐步建立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对地抽样调查体系;建立畜牧业抽样调查体系,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监测调查;建立农民工流动监测调查体系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将大大促进农村统计能力的提高。

 

  张为民强调指出,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切实用好农业普查资料,加强对重大“三农”问题的系统分析研究,更好地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务院农普办积极组织政府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农业普查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的方式,在全国确定了80多个研究课题,重点围绕新形势下我国“三农”发展的战略、农产品生产能力和供需平衡、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结构变动、农村贫困和收入分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一些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主要研究成果将于今年年底陆续向社会发布。(王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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