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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副市长对全市经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上海市统计局 2008-08-25 08:57:36
 

  近日,上海市政府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市经普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杨雄作重要讲话。市经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区县分管区长、市经普办各工作小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王志雄关于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普查的总体安排、普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要点的汇报,并就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如何做好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特别是如何建立部门间高效可行的信息共享平台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杨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协同配合,严格质量控制,狠抓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各项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的分管领导是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抓紧落实有关普查经费、机构人员和办公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市普查办要针对各个阶段质量控制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标准,建立质量评估办法和督查制度,确保获得真实反映市情市力全貌的普查数据。要围绕服务业发展情况、能源资源利用等重点,狠抓普查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三是狠抓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普查员队伍素质。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抓好普查员选配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普查员队伍建设、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知识和业务。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普查机构主动协调,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要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加大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依法普查意识。此外,要抓好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尽快完善全市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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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