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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经济普查下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辽宁省统计局 2008-08-20 08:00:06
 

  814日,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上午省政府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许卫国副省长对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做出的部署及要求,研究眼下全省清查试点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实施办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上,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姜志悌作了讲话。他指出,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许卫国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特别是他所强调的“四个要”: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要抓紧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这是普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三要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四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增强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然后对目前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情况,试点县(市、区)二员落实情况,统计基础资料整顿、部门资料收集、试点地区普查宣传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副主任李桂琴在会上就清查工作中的一些具体业务问题做了认真讲解,包括清查的难点、弱点和应该注意的问题等等,同时还解答了前一阶段各地提出的疑难问题。

 

  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组组长及各市经普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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