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陕西财政部门要求主动做好经普经费保障
陕西省统计局 2008-08-20 08:53:26
 

  近日,陕西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要求全省财政系统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

 

  全省财政系统一定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地了解经济普查的内容,牢固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各市、县要尽快落实普查经费。省财政厅与省统计局就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的落实保障工作专门联合发文,对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经费分级负担、普查设备物资预算、落实普查人员聘用报酬以及加强普查经费使用管理都做了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确保普查经费及时到位。

 

  为确保普查工作按时完成,考虑到基层财政比较困难的实际,省财政在落实好自身所承担经费的同时,拟安排一部分专项经费,对困难县区给予一定的补助。

 

  加强经济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督查。一方面,尽快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最终审核,分年度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另一方面,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重视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普查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保证普查经费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普查完成后,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审计部门对普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

 相关文档
  • 陕西集中会审经普数据修订突出客观真实
  • 延安市长要求深挖来之不易的经普资料
  • 陕西五项措施落实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
  • 陕西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
  • 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经济普查汇报
  • 中国经济普查网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