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题会

2024-02-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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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内蒙古普查登记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1月22日内蒙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相关工作,内蒙古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田新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再次学习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指出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的中心环节,直接决定着普查的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普查登记工作责任感,落实落细普查登记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现场登记阶段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对各级普查机构的督查指导,尤其要调动旗县区普查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普查登记工作要求执行到位;二是要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专业处室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把握审核验收各个时间节点,切实落实即报即审要求,加强基层数据审核,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三是要做好“五经普”问题解答工作,不仅要在全区“五经普”网站及时更新问题解答,还要运用好内蒙古统计微讯平台,做好相关专业填报指南。

 

会上集体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相关专业处室汇报了数据审核验收进展情况。

 

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组负责同志、相关专业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