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部门推荐,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先进集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统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统计局。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7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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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