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进驻黑龙江开展专项统计督察

2023/07/25 19:29

|

Aa

字体:
|

为推动各地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黑龙江省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工作,并于7月24日与省委、省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通报专项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委书记许勤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作汇报发言。

 

蔺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指出了统计造假问题的极端危害性。中央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这些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专项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行动,是督促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专项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首轮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靶向精准发力,以查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有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挥统计应有作用。

 

许勤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他说,专项统计督察是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制度性安排,是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的“全面体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统计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全力支持配合,认真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要求,优化协调机制,严守纪律规矩,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标本兼治,推动专项督察成果转化为体制机制、转化为工作实效,着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振兴发展。

 

梁惠玲在作工作汇报时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严查统计数据造假,严格追责问责,统计生态持续优化,统计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步,我省将全面落实统计督察组各项要求,以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审计等监督的统筹衔接、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不断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将对黑龙江省开展为期13天左右的专项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51—85932577;举报信箱:哈尔滨市A552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2023tjdc4@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7月24日—8月4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刘桂红,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领导王一新、张亚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6/202307/c00_31652672.shtml)

为推动各地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黑龙江省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工作,并于7月24日与省委、省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通报专项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委书记许勤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作汇报发言。

 

蔺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指出了统计造假问题的极端危害性。中央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这些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专项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行动,是督促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专项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首轮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靶向精准发力,以查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有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挥统计应有作用。

 

许勤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他说,专项统计督察是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制度性安排,是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的“全面体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统计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全力支持配合,认真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要求,优化协调机制,严守纪律规矩,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标本兼治,推动专项督察成果转化为体制机制、转化为工作实效,着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振兴发展。

 

梁惠玲在作工作汇报时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严查统计数据造假,严格追责问责,统计生态持续优化,统计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步,我省将全面落实统计督察组各项要求,以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审计等监督的统筹衔接、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不断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将对黑龙江省开展为期13天左右的专项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51—85932577;举报信箱:哈尔滨市A552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2023tjdc4@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7月24日—8月4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刘桂红,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领导王一新、张亚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6/202307/c00_31652672.shtml)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