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专项统计督察第3督察组向湖南反馈专项统计督察意见

2023/12/0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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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12月4日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通报专项统计督察意见,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国家统计局2023年专项统计督察第3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湖南省有关部门、相关地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7月25日至8月6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专项统计督察第3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专项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统计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湖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仍存在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引导推动地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仍然难以摆脱行为惯性、“数字情结”;三是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尚未全面到位,一些地区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支持和督促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还有不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有力,对专项治理行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个别地区在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存在虚假入库、违规代填代报问题。

 

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二是着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紧盯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从严从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全面深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并严肃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迎春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督察组给予湖南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认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精准到位,对湖南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湖南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坚决整改。

 

张迎春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省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牢统计督察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分层分类推进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清仓见底”;坚持举一反三,定期跟踪问效,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成果运用,全面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狠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强监测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生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既要防止统计造假,也要应统尽统,真实反映我省经济运行情况,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12月4日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通报专项统计督察意见,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国家统计局2023年专项统计督察第3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湖南省有关部门、相关地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7月25日至8月6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专项统计督察第3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专项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统计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湖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仍存在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引导推动地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仍然难以摆脱行为惯性、“数字情结”;三是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尚未全面到位,一些地区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支持和督促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还有不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有力,对专项治理行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个别地区在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存在虚假入库、违规代填代报问题。

 

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二是着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紧盯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从严从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全面深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并严肃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迎春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督察组给予湖南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认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精准到位,对湖南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湖南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坚决整改。

 

张迎春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省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牢统计督察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分层分类推进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清仓见底”;坚持举一反三,定期跟踪问效,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成果运用,全面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狠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强监测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生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既要防止统计造假,也要应统尽统,真实反映我省经济运行情况,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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