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2024/04/0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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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4月2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通报常规统计督察意见,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作表态发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石松主持会议,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云南省有关部门、相关州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法规制度,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统筹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督察发现,云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还有偏差,干预统计工作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组织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够到位。二是首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仍不健全,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不够严格,对有的案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仍存在宽松软。三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还有短板,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够到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四是一些地区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不同程度失实。

 

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二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是统筹首轮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常规督察新发现问题,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四是认真做好常规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受省委书记王宁委托,王予波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统计局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实事求是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统计工作的实际行动。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定不移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坚持举一反三、靶向发力、标本兼治,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深化督察整改成果应用,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统计监测评价职能,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4月2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通报常规统计督察意见,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作表态发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石松主持会议,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云南省有关部门、相关州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法规制度,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统筹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督察发现,云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还有偏差,干预统计工作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组织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够到位。二是首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仍不健全,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不够严格,对有的案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仍存在宽松软。三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还有短板,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够到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四是一些地区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不同程度失实。

 

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二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是统筹首轮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常规督察新发现问题,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四是认真做好常规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受省委书记王宁委托,王予波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统计局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实事求是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统计工作的实际行动。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定不移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坚持举一反三、靶向发力、标本兼治,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深化督察整改成果应用,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统计监测评价职能,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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