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11-05-10 09:31:09
新疆自治区统计局于5月6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新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09年开始准备,两年多来,在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新疆12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公报》显示,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人口为218133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相比,十年共增加3353823人,增长18.17%,年平均增长率为1.68%。
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家庭户人口20844283人,户均人口3.26人;男性占51.3%,女性占48.7%;0—14岁人口占20.77%,15—64岁人口占73.04%,65岁及以上人口占6.19%;汉族人口占40.1%,各少数民族人口占59.9%;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063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为1158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60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0075人;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占2.36%。
这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十年来全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新疆提供了丰富的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