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宣传部和省经普办联合部署普查宣传工作
贵州省统计局 2008-09-01 14:13:53
 

  829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在贵阳联合召开了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会议由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董安娜主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刘带春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对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周晓云指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经济普查办公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作,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地搞好经济普查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为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刘带春在讲话中首先对全省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通报:从省经普办组织的督查情况看,贵州省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五落实”情况良好。省级试点已经全面完成,为指导全省普查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部门协作进展顺畅。

 

  刘带春对当前需要进一步抓紧抓好的九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认真搞好单位清查工作;二是认真选调培训普查人员;三是普查区划分和绘图;四是认真开展普查登记;五是抓好数据质量;六是落实好各个专业的职责分工;七是认真搞好督查督办;八是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九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普查。

 

  刘带春强调:普查宣传不仅要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的始终,更要掀起宣传高潮。各级普查办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宣传工作要按照普查各阶段的时间找准切入点,要围绕普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突出侧重点,要结合普查工作特别是普查登记的需要营造热点、解决难点,做到形式多样化、概念通俗化、效果持久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把经济普查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普查。

 

  全省各市(州、地)党委宣传部、经济普查办公室、省直统部门经济普查办公室、省、市(州、地)主要新闻媒体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都市报、贵州商报、贵州信息港、贵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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