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就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上海市统计局 2008-09-02 09:00:08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副区长应名勇主持。会议通报了《虹口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当前的主要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方案。应名勇就进一步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这次经济普查是又一次市情市力、区情区力的大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基本情况,为区委、区府决策、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可以形成资源共享的数据平台,提高区、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绝不仅仅是统计部门的任务,更是各个部门、各个街道共同的任务。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街道要加快街道、居委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把这次经济普查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普查“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落实到位。做到“六个要”: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全力保障经费;三是各街道普查办一定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四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普查员队伍;五要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六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三是要做到标准高、把关严。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普查中的难点和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工作质量。特别要强调的是作为普查登记基础的清查摸底工作,要实行“地毯式”清查,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单位清查工作的质量。另外,这次普查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清查代普查的方式,各街道工商所和个体协会要配合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是要加强宣传,坚持依法普查。区经普办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支持普查工作的意识,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让每一个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都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掌握普查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区和街道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认真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得到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对被调查者行政处罚的依据。

 

  应名勇强调,经济普查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区普查办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各街道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把普查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好。区、街道普查办要合理安排,着力做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要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真实。要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服务业和能源消耗普查工作;要依法普查,规范有序推进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真务实,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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