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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于8月中旬全部圆满结束。日前,湖北省经普办召开会议对全省经济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海涛在会上作了总结报告,武汉市硚口区、大冶市、英山县在会上介绍了普查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湖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试点面宽。除武汉市硚口区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外,省经普办在大冶市和英山县开展了省级试点。各市州也分别在23个县(市、区)开展了市州级试点。试点面之宽、参与单位之多是历次普查所没有的。
二、领导高度重视。各试点县(市、区)基本上都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试点工作专班。很多地方政府领导都在试点动员及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经普办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参与,亲自督办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普查环境。
三、层层培训到位。省经普办先后两次召开试点工作培训会,对试点县(市、区)的业务骨干进行认真培训。省经普办授课人员精心准备,认真讲课。省经普办还在培训会上发放授课质量测评表,请听课人员对每位授课人员打分,提高培训质量。各试点县(市、区)也相应举办基层普查人员培训班,对试点乡镇(街道)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试点经费落实较好。除各试点县(市、区)对试点工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外,省经普办也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分别给予一定经费补贴,使试点工作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
五、试点工作不走过场。在试点过程中,省经普办组织内设各专业组分赴各试点单位检查调研,督导试点工作严格按方案规定分步骤实施。省经普办还派业务骨干长期在部分试点单位蹲点,全过程参与,掌握第一手情况。
目前,由于省经普办重视试点工作,措施得力,全省25个试点单位均按时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省经普办已将各试点单位总结和技术报告编辑成《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总结汇编》,为全省各地有效开展经济普查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