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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广西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而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和行为,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区第二、第三产业“家底”的重要情况,尤其是能源消耗、服务业发展现状、产品结构、行业结构和企业经营情况,对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林念修要求,自治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完成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去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部门,调查覆盖面占全区经济总量的80%以上,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调查任务重,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是要落实经费,确保普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普查经费是保证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普查经费能否落实以及落实的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展,直接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因此,普查工作所需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自治区本级的普查经费,财政厅要按自治区普查办提出的预算给予落实。对各级普查经费,财政厅也要会同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每一级普查经费都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特别要落实好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决不允许拖欠,决不允许摊派。
四是要加强宣传,做好经济普查动员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和积极配合,普查宣传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广大普查对象的宣传,使各类普查对象能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普查的要求和相关法规,以赢得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
五是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作为经济普查的组织者,统计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要制订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并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要着力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组织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肖文荪所做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广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