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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普办按照普查准备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全省工作实际,以“四抓”举措,积极促推全省各地普查“三落实”工作及时到位。
一是认真部署抓落实。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总体要求,江苏省经普办于6月初发文部署了全省普查“三落实”督查工作,明确了各级普查机构“三落实”工作的进度要求,以及省辖市经普办工作指导要求与督查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因地制宜,层层部署,强化落实,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抓重点。多方式、多途径有针对性抓好“三落实”督查指导工作,促进全省普查准备工作扎实推进,是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重点。为此,省经普办利用会议、工作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全省各地普查“三落实”进展情况,积极与部分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协调解决“三落实”工作的有关问题,为全省普查工作向纵深推进打下基础。
三是量化评比抓进度。作为积极有效的促进举措,省经普办从普查起始就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量化登记工作,对全省各地“三落实”要求指标进行量化细化,规定进度时序,规范落实过程,明确达到标准,推进情况将适时通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
四是情况跟踪抓反馈。省经普办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对极少数普查“三落实”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关注过程,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和指导工作,有针对性抓好落实情况的反馈,从而使全省普查“三落实”工作,推进有重点,跟踪有举措,落实有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