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经普资料整理要求做到“四个必须”
陕西省统计局 2008-07-21 08:37:03
 

  日前,陕西省渭南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全市实际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下发《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普查对象必须做好四方面工作,为普查的清查摸底和正式调查登记奠定基础。

 

  一、必须健全原始记录与统计台帐,并明确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人。各类普查对象要根据所属行业的状况,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台帐设置、资料归类等基础性工作。

 

  二、必须加强和规范各类财务会计资料记录,要以其所执行的财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作为申报普查数据的依据。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台帐建设,掌握能源消耗实物量的计量标准,按时记录并填写统计台帐。能源统计基础工作相对较弱,要求有关重点县市区重点行业要及早动手,充实力量、完善制度、搜集和分类整理能源统计原始记录,建立健全和完善能源统计台帐,以满足普查填报的需要。

 

  四、必须搜集、整理主要能耗设备的基础资料。冶金、有色、炼焦、铸锻造、化工、造纸、建材、原油加工等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还要对其主要设备基本情况原始数据的基础资料进行规范和整理。根据各行业下发的《设备目录》逐类别、逐年限、逐单位(部门)进行核查、过录整理,搞准各类设备的基本信息,以达到普查反映出各行业的实际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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