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普办按照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有关要求,组成了由省农普办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四个抽查组,于4月16-27日对各地农业普查事后质量开展省级抽查工作。
抽查依据方案和有关会议的总体部署,着重在未被国家抽查的9个省辖市各抽选1个样本县(市、区),每个样本县各抽选2个乡(镇),每个乡(镇)各抽选2个普查小区,参照国家抽查方式和相关步骤,将全部采取实地访问登记和人工比较核实方法收集数据。
为确保全省事后质量抽查的规范实施,客观反映各地普查数据质量,省农普办要求各地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做好配合工作。要组建精干抽查队伍,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确保抽查人员充分理解、熟练掌握《江苏省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方案》。同时要求抽查人员必须按要求入户登记、如实填写,严禁伪造、篡改抽查或普查数据,严禁用普查结果诱导抽查结果。要严格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要查找原因或到现场核实,扎实完成省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任务。
全省数据抄录质量验收工作也将与其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