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06-01-17 15:28:41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天津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规定,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求,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于2004年起组织实施。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人员近二年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等项工作,普查结果经国家普查机构组织数据质量验收,达到了国家数据质量验收标准。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的范围、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产业活动单位[2]和个体经营户[3],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根据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普查成果分批公布的意见,现将我市第一号普查公报公布如下:

 

  一、基本单位及人员状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93228个,产业活动单位109419个,个体经营户275394户;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392.10万人,其中各类单位336.53万人,个体经营户55.57万人。

在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78680个,机关、事业法人6865个;其他法人7683个。(详见表1

 

法人单位机构类型分组

单位数()

比重(%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法人单位总计

93228

100.00

336.53

100.00

企业法人

78680

84.40

285.36

84.80

事业法人

5270

5.65

33.88

10.07

机关法人

1595

1.71

10.58

3.14

社团法人

1044

1.12

0.65

0.19

民办非企业

818

0.88

1.42

0.42

其他法人

5821

6.24

4.64

1.38

 

  与2001年全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比较,法人单位数增加了787个,增长2.65%;产业活动单位增加了7619个,增长7.48%

 

  在法人单位中,国有法人单位12333个,减少了4736个,下降27.75%;集体法人单位12405个,减少了12667个,下降50.52%;股份制法人单位9869个,增加了1694个,增长20.72%;私营法人单位41636个,增加了12914个,增长44.96%;其他内资法人单位11104个,增加了3706个,增长50.09%;港澳台商投资法人单位1658个,减少了802个,下降32.60%;外商投资法人单位4225个,增加了680个,增长19.18%

 

  1、法人单位行业分布

 

  在全市法人单位中,从事第二产业的33591个,占36.03%,从业人员192.91万人,占57.32%;从事第三产业的59637个,占63.97%,从业人员143.62万人,占42.68%

 

  我市法人单位较集中的前五个行业是:制造业30064个,批发和零售业23727个,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8223个,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390个,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419个。以上五行业合计占全部法人单位的77.04%

 

  从业人员较集中的前五个行业是:制造业152.52万人,建筑业29.54万人,批发零售业29.34万人,交通运输邮电业19.47万人,教育17.82万人。以上五行业合计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73.90%。(详见表2

 

2  法人单位行业分布

 

法人单位()

比重 %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

93228

100.00

336.53

100.00

第二产业

33591

36.03

192.91

57.32

采矿业

112

0.12

7.39

2.20

制造业

30064

32.25

152.52

45.3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5

0.22

3.46

1.03

建筑业

3210

3.44

29.54

8.78

第三产业

59637

63.97

143.62

42.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54

4.13

19.47

5.7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30

1.32

2.81

0.83

批发和零售业

23727

25.45

29.34

8.72

住宿和餐饮业

1758

1.89

7.33

2.18

金融业

366

0.39

5.04

1.50

房地产业

2196

2.36

6.89

2.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90

5.78

9.42

2.8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379

3.62

9.05

2.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59

0.81

3.52

1.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419

4.74

7.14

2.12

教育

2522

2.71

17.82

5.3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06

1.08

7.64

2.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08

0.87

2.22

0.6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8223

8.82

15.94

4.74

 

  2、产业活动单位地区分布

 

  从产业活动单位坐落的地区看,市区集中了45224个,占全市单位总数的41.33%,滨海区[4]19170个,占17.52%,郊区县44735个,占40.89%。(详见表3

 

3  产业活动单位地区分布

 

地区

产业活动单位(个)

比重(%

地区

产业活动单位(个)

比重(%

全市

109419

100.00

开发区

5589

5.10

1、市区:

45224

41.33

保税区

1575

1.44

和平区

6797

6.21

3、郊区县:

44735

40.89

河东区

6583

6.02

东丽区

5359

4.90

河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