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05-12-26 10:50:30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浙江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统计局

2005年12月21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我省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已获得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的认定。浙江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省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我省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40.38万个,列广东、江苏之后居全国第三位。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0.93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21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93万个,其他法人单位5.31万个。产业活动单位47.72万个,其中,第二产业20.29万个,第三产业27.43万个。个体经营户276.26万户,列山东、河南之后居第三位。其中,第二产业68.54万户,第三产业207.72万户(详见表1)。

表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 位 数

(万个)

  

%)

一、法人单位

40.38

100.0

企业法人

30.93

76.6

机关、事业法人

3.21

7.9

社会团体法人

0.93

2.3

其他法人

5.31

13.2

二、产业活动单位

47.72

100.0

第二产业

20.29

42.5

第三产业

27.43

57.5

三、个体经营户

276.26

100.0

第二产业

68.54

24.8

第三产业

207.72

75.2

  与2001年浙江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5.12万个,增长了19.8%。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0.67万个,减少0.62万个,下降48.1%;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3.71万个,减少3.38万个,下降47.6%;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3.32万个,增加0.30万个,增长9.8%;私营企业21.85万个,增加8.06万个,增长58.4%;其他内资企业0.07万个,增加0.03万个,增长81.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27万个,增加0.42万个,增长50.3% (详见表2) 。

表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位 数

(万个)

 

%)

合   计

30.93

100.0

国有企业

0.56

1.8

集体企业

1.64

5.3

股份合作企业

2.04

6.6

国有联营企业

0.01

集体联营企业

0.03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01

其他联营企业

0.02

0.1

国有独资公司

0.10

0.3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17

10.2

股份有限公司

0.15

0.5

私营企业

21.85

70.7

其他内资企业

0.07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62

2.0

外商投资企业

0.65

2.1

  注: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下同)。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全省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三位的地区依次是杭州、宁波和温州市。三市共拥有法人单位21.26万家,占全省的52.6%;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4.8万家,占52%。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5个地区是:温州市占15.6%;杭州市占13.9%;宁波市占12.7%;金华市占12.1%;台州市占11.2%(详见表3)。

表3: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 人 单 位

(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

(万个)

个体经营户

万户

 

40.38

47.72

276.26

 

8.00

9.44

38.39

 

7.12

8.16

35.20

 

6.14

7.20

43.18

 

3.37

4.03

28.38

 

1.54

1.86

16.72

 

3.32

3.83

26.31

 

3.39

4.02

33.30

 

1.18

1.55

9.80

 

0.82

1.14

5.38

 

4.12

4.82

30.89

 

1.39

1.67

8.71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8.77万个,占39.3%;批发和零售业8.07万个,占16.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40万个,占15.5%。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71.7%(详见表4)。

表4: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万个)

 

%)

       

47.72

100.0

一、采矿业

0.24

0.5

二、制造业

18.77

39.3

三、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37

0.8

四、建筑业

0.91

1.9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8

2.3

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0.69

1.4

七、批发和零售业

8.07

16.9

八、住宿和餐饮业

0.80

1.7

九、金融业

1.06

2.2

十、房地产业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