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B06-0904-202005-0001
    信息类别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9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规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换证工作的通知

 

统会字〔20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规范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提高补/换证工作效率,请各地证书管理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集中报送。请于每季度首月集中报送证书补办申请及相关人员信息。

 

  2.完整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补证/换证印制信息)数据表”(见附件),确保合格人员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空缺,请注明原因),并加盖当地考办公章。

 

  3.报送的考生照片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4.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函,对补证/换证情况做出说明,并对所提供的补证/换证信息准确性做出承诺。注明证书管理负责人姓名、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确保证书寄送。

 

  5.请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补证/换证印制信息)数据表”、照片、公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省(区、市)XXXXX季度补证/换证申请”,发送至nssc1979@163.com

 

  加盖公章的函件、表格(需与电子版一致)与申请换证的证书原件一并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中国统计学会秘书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收,联系人耿蕴洁,电话68783963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补证/换证印制信息)数据表

 

中国统计学会 

2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