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14-0903-202008-0002
    信息类别企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07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为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现将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每个岗位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1.面试日期为2020812日至13日,面试地点为北京,具体地点分三个考区,考区安排详见附件。

 

  2.上午面试开始时间为8:30、下午面试开始时间为13:30

 

  3.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中午12:3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考区一经确认,除受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外,原则上不再变更。

 

  (二)面试所需材料

 

  参加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携带并提供所需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参加招聘京外生源岗位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2.参加招聘京内生源岗位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3.参加社会招聘岗位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证明等)、考生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场提交虚假材料或材料信息与笔试前提供的电子扫描件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无需到北京参加现场面试,考生须提前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按照面试场次安排,通过网络连线参加面试。

 

  (二)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原则上均应到北京参加现场面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来京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北京健康宝绿码(微信/支付宝搜索北京健康宝进行验证),并按要求测量体温。持非绿码的考生、近期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体温超过37.3℃、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即日起至面试前,建议考生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拟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申请获取电子健康码或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自行了解入住宾馆酒店、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五)面试工作安排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告知影响应考的相关情况,以确保顺利参加面试。

 

  (六)请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不得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体检安排

 

  (一)各单位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拟定于814日上午进行,各单位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并告知相关事项,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14日早晨确保空腹,于800前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届时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

 

  (三)体检前,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四)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五)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最后提醒各位考生,如确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本人应考的,请务必及时告知各招聘单位,以便我们做好相关安排。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考区安排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2087日  


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考区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