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2-202010-0005
    信息类别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58号(资源环境类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中重新定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概念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以资产账户的形式,对全国和各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质量及其变化进行分类核算的报表体系,可以揭示经济活动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提质活动情况。其中自然资源资产是指那些人类能够控制和管理且能够给人类带来经济、社会和生态利益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林木、水资源、矿产资源等。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借鉴了国民经济核算中资产负债表的表现形式,但又与其有明显区别。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核算对象不同。资产负债表核算的对象主要是经济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的对象主要是自然资源资产。提案中提及的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体系等内容,都是属于资产负债核算的内容,或与经济核算存在一定的关联。

 

  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分类

 

  提案的主要内容涉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分类方式。在实践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分类方式。一是按地区分类,分别编制31个省(区、市)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二是按自然资源种类分类,分别编制土地、林木、水资源、矿产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三是按所有权人分类,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目前,我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试编的全国和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同时采用了前两种分类方式:既按地区分类,也按主要自然资源种类分类。自然资源部正在探索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第三种分类方式的一种体现。

 

  提案中提出除国家和地方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所有权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外,还建议编制政府和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使用权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目前来看编制后两种分类方式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存在较大的理论和实际困难。一是从国际上看,还没有按政府部门或使用权人分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两种分类方式缺乏理论基础;二是在现实中,很难准确界定各种自然资源的全权管理部门,一些自然资源存在着多个部门在不同程度上共同管理的情况;三是我国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占据了自然资源的主体,且由自然资源部行使主要管理职能,因此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之外再另行编制按部门分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现实作用有限。

 

  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探索编制全国和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核算改革任务,近年来,我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一是遵循国际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制定试点方案和试编制度,开展试点试编。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82号)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编制指南)》(国统字〔2015116号),并先后开展了两轮试点。二是制定编制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意见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于201812月印发。三是正式开展试编工作。国家统计局和各省(区、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已试编了20152017年全国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20162017年省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正在组织编制2018年全国和省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除上述工作外,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按照党中央赋予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要求,积极开展探索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表体系框架和技术规范,并于今年3月起在12个省(区)的31个县级单元开展了报表试填工作,目前正在根据试填工作对相关报表体系框架和技术规范进行修改完善。

 

  通过近几年开展试点和试编工作,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包括自然资源负债界定不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法不统一、部分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格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基层编表能力普遍不足等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试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我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全国和省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二是探索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我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科院地理所等科研单位合作研究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估价方法,探索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三是不断完善编制制度。按照“在实践中探索路径”的要求,在试编中发现和解决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完善报表内容、编制方法和组织方式,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报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对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统计局 

  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