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2-202010-0004
    信息类别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42号(商贸旅游类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化妆品行业环保监管政策的提案》中涉及我局行业分类工作,包括“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的归属问题,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基础性统计分类,所有经济活动按照同质性原则进行行业类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是依据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加工和制造的原料及材质归类的,不是按照该行业是否具有环境污染特征归类的,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归入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与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4.0)归类方法一致。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统计局 

  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