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2-201909-0007
    信息类别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5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927号(社会管理类2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性别统计指标体系

 

  2004年,我局建立了《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将分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纳入制度中,对地区和部门分别进行统计,此制度为性别统计指标数据采集提供了统计基础和制度保障,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性别统计指标体系。2014年起,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报送渠道,避免数据多头重复报送,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我局将该制度中相关部门报送内容纳入到当年建立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并对部分指标增加了地区分组,实现了由地区和部门双轨制报送到部门单轨制报送的转变。

 

  二、关于建立健全性别统计工作机制

 

  国家统计局作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监测组工作,这一工作机制对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统计监测、开展性别统计工作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近年来,我局每年定期召开妇女儿童统计部门工作会议,负责对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了解部门推动性别统计工作的最新动态。我局严格审批相关部门制度,加强对部门有关妇女儿童统计指标增减变动的审查。

 

  三、关于性别统计监测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要求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纲要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我局按照要求每年定期召开对部门、对地方业务人员的培训,推进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建设,优化数据采集方式,按时向国务院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监测报告。

 

  四、关于性别统计资料的发布和共享

 

  近年来,我局性别统计资料成果有以下三方面:一是统计分析。自2014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统计监测报告,为大型统计资料撰写妇女事业发展专栏,在相关刊物介绍中国的性别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相关统计资料。每年定期出版《中国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和每五年出版《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等,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情况。三是国际组织需求。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等国际组织提供我国性别统计有关数据和资料。

 

  性别统计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性别统计的内容和指标虽然逐年增多,但尚未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性别统计工作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提案中提到的完善性别统计指标体系等工作,我局已在近年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落实推进。收到提案后,我局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性别统计工作,二是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全国妇联领导来局座谈有关性别统计工作需求,三是召开部门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对性别统计工作意见,四是赴部分地区调研性别统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根据提案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我们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我局将在下一阶段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以新一轮《两纲》监测工作为契机,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等对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对部门认可具备可收集、可提供、可使用、可发布的性别统计指标及时纳入《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分性别统计指标。二是进一步发挥监测组的牵头作用,通过与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发文或开会等形式,积极推进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三是按照《两纲》统计监测的任务分工,进一步做好本轮《两纲》统计监测终期评估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部门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利用,逐步拓展性别统计数据的展示和共享功能。

 

  感谢对统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统计局

  201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