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1-202010-0004
    信息类别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0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生物有机肥行业分类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答复如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下简称《分类》)属于国家标准,所有经济活动按照同质性原则进行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现行《分类》,生物有机肥归属于“制造业”门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肥料制造”中类,“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小类。目前生物有机肥的行业类别归属,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需要,支持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执行。

 

  根据现行《分类》,“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是两个单独门类,此划分方法同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4.0)是协调一致的。“生物有机肥制造”属于“制造业”,将其归入“农、林、牧、渔业”门类,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不一致。

 

  您关于“增设土壤修复与改良制品业”的建议,对于改进完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将在今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论证。

 

  我国是农业大国,化肥在保障我国粮食总量安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有机肥的研究、生产、使用呈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有机肥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相关政策,推动有机肥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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