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8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天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8年,天津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条例》《国家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结合天津总队各项重点任务,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天津总队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的总队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信息技术应用处、综合处、法规制度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天津总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职,确保总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根据总队内部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天津调查总队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2018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数据共享和对外提供目录》,每月每季按照《目录》要求的时间和表式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并严格按照统计调查数据公开发布日程表的时间要求,在天津调查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时发布调查数据,全力满足公众需求。

 

  (三)拓宽公开渠道。

 

  除天津总队门户网站以外,还注重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契机,围绕宣传主题,展示服务型统计实践成果。同时,充分利用“天津调查”统计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发布重要统计数据及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增加发布内容。

 

  2018年天津总队拓宽了外网数据发布范围,新增了月度PPI和季度居民收入与消费解读内容,增加了CPI等发布指标的细项数据和结构数据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天津总队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和出版物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

 

  1.通过天津调查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数据发布与解读”“工作动态”“要闻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共406条。

 

  2.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着力加强“天津调查”微信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微信公众号从规范运营走向创新发展,牢牢掌握统计话语主动权。一是更加贴近中心工作,紧扣改革开放40年成就、劳动力调查、电子记账推广、依法治统等总队重点工作编发内容,为推动工作开展做好宣传服务。二是更加贴近一线基层,新增“区队采风”专栏,撷取鲜活素材,捕捉基层经验,展现区队风采,为区队间交流提升提供了平台。三是更加贴近受众需求,新增“调查青年”“统计人风采”“统计贴士”“媒体广角”多档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天津总队良好形象,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全年公众号对外推送192条消息。

 

  3.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继续巩固与天津及全国主要媒体的联系,拓宽统计调查新闻宣传合作领域。一是按月向媒体发布CPI新闻通稿,促进解读内容与模式多样化。二是加强沟通,借力主流媒体优势策划宣传统计工作。2018108日,总队长王萍萍亲自做客天津大型融媒体津云直播间,接受著名栏目《新闻会客厅》专访,深度解读“调查失业率”指标内涵,全面介绍劳动力调查数据生产流程。访谈采用全程录播形式,视频实录在津云APP端与北方网网页端先后上线,北方网特别制作了专题网页“专访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总队长王萍萍”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人民网、腾讯等主流媒体纷纷跟进转载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8126日至7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负责人先后走进天津新闻广播《美丽乡村说》与《实践出真知》直播间,介绍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解读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天津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收支发展变化状况,多角度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取得的累累硕果。

 

  4.通过出版物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天津调查主要数据》《天津调查年鉴2018》《天津民生与社会热点统计调查文集》等刊物,大力推进天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统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统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等信息。二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等信息。

 

  2.及时公开统计执法事项。

 

  通过“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和“统计违法举报”栏目,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公众对统计违法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举报。天津总队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有关举报事项,对涉及统计工作的举报事项,及时登记并妥善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接收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信函申请,均已按程序办结。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天津总队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查阅和咨询统计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天津总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天津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天津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天津总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通过门户网站查询公开信息仍然不是十分直观方便,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019年,天津总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强化总队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整体布局、网络安全等方面科学设计,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继续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对工作中细节要求进一步规范明确,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责任,严格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完善保密审查规定。

 

  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天津调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公众咨询;继续创新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结合建国70周年做好统计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