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8年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一)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根据总队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陈志良任总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综合处、法制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纪检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各相关处室负责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业务骨干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总队及各市、县国家调查队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规范,落实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其他有关文件,按时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报送2017年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表和报告,结合实际制订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统计资料公开、数据库管理、统计分析与政务信息工作等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公文运转管理办法,拟制非涉密公文时标注“公开属性”。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发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共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4次,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加强对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报表的填写和报告的撰写等工作的指导,结合历年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完善指标说明,编制数据审核“一览表”,及时答疑解惑。各单位报表、报告的质量明显提升。

 

  (三)拓展渠道,提高效率。一是深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协调全系统调查工作的新闻宣传活动,做好调查数据的发布和解读。以新华网、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为主要载体解读调查数据,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新闻宣传,向社会公布调查数据。二是编辑出版调查资料。突出可读性和实用性,整合调查数据和信息资料,不断改进资料编辑与数据服务。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福建调查数据库”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数据检索查询服务。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设“福建调查”微信公众号,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及时发布调查数据,普及调查知识,更快更好更便捷地服务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同时,加大新媒体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五是举办主题活动。精心策划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普法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好走进统计、参与统计。六是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情况。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做好重要民生数据发布宣传解读,有效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2018年全省调查队系统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854篇次,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504篇次。

 

  2.通过统计资料公开情况。坚持用数据说话,强化统计资料开发,公开调查数据,诠释统计指标。编辑出版《福建调查分析报告—2017》,与省统计局联合编辑福建经济与社会发展白皮书、统计公报、福建统计摘要、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等多种资料,统计产品更加丰富。

 

  3.通过数据库和微信公众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数据库,实现统计资料管理、查询、阅览的电子化、网络化和可视化。2018年,“福建调查数据”公众服务系统共上传数据近10万笔。创建福建调查微信平台,2018年发布微讯73条,被国家统计局统计微讯公众号采用10余篇。

 

  4.通过宣传活动公开情况。联合省统计局在宁德市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并以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改革开放40年发展成就为主要内容。通过播放四经普宣传片、主题展板、资料赠阅、与媒体记者互动等多种形式共享统计调查成果。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统计法治征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把12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作为集中宣传时点,通过座谈会、记者专访、现场宣传活动等开展普法宣传。

 

  2018年,全系统通过上述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774条。按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计算,政府公报公开28条,政府网站公开507条,政务微信公开236条,其他方式公开1116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管理信息。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地方财政等部门的要求,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及主动公开工作,总队会议费和培训费结算前在内网公示;出国费、车辆运行费等相关费用在内网公示;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在外网公开。进一步推进市县调查队财政资金信息网络公开。定期通报系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管。

 

  2.政府采购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大额商品、购买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货物采购审批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信息。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以及变更登记。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2次,涉及网上竞价政府采购信息6次,涉及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6次。

 

  3.法制工作信息。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逐步公布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严格把关、规范审批地方委托统计调查项目,全年审批的39个地方调查项目条目均按季度在内网公布。按要求转载《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统计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全省国家调查队系统通过接受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全年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4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全省国家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省国家调查队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全省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公开渠道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公开经验不足等。

 

  2019年,我们将继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总队和各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二是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指导和业务培训;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五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六是定期督促检查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