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湖南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统计调查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制度措施,沟通交流有关情况,会商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了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内设机构分工协作、重大问题及时会商的协调工作机制。无论总队机关还是市县调查队,均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牵头、承办、督查到岗到人和责任明确,确保了政务公开各环节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湖南总队机关相继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及依申请公开程序等制度建设内容,明确了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制度处、信息技术应用处等相关职能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在湖南总队门户网站及时补充、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栏目及相关内容。在明确专人承办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规范了“要件审核”等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各类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推进行政决策和统计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查方面完善了系列制度规定。各市县调查队参照总队规定,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工程,下大力建立健全系列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湖南总队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技术建设,优化检索、排序等功能,开设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咨询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平台,定期发布主要民生调查数据。加强新媒体建设,开通“湖南调查”微信公众号,及时编发和公开统计调查方法制度、重要调查数据及数据分析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同时,各级调查队以调查年鉴、统计公报、电子公开显示屏、资料阅览室、宣传册、统计开放日活动展板等多种形式为补充,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了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传播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制定湖南总队及各市县调查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领导、内设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职责、要求。各级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加强工作督办。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与内部长效管理机制,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数,用制度规范行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检查、同考评。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解决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政务公开各环节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发布统计调查信息,分析解读数据,回应公众关切,做到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3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单位职能、调查数据、统计知识、统计服务、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等信息118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4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紧跟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关统计工作重要事项,积极公开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全年分季度公布了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价格指数等主要民生指标的完成情况。同时及时维护、更新统计调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统计规章,及时公开总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过程中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统计调查规范性文件。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在湖南国调信息网设立了“统计违法举报信箱”,受理统计违法举报;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及时公布了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统一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总队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湖南国调信息网公开招标项目14个,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项目1个,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项目1个。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通过当面、网络、信函等申请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4件,其中当面申请91件、网络申请75件、信函申请18件;按时办结180件,延期办结4件。这些申请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申请82件,同意公开答复的7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27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程序到位、服务到位,没有因行政行为不当引发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全系统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

 

  七、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离《条例》规定的要求以及与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高质量的数据解读、政策解读较少,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少数基层调查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力量比较薄弱,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湖南总队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社会公众和各级党政领导的信息需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调查、发布工作。改版“湖南国调信息网”和《湖南民生调查专报》,发挥拳头产品作用,提高湖南统计调查的知名度。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总队政府信息,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名称和提供处室,确保目录完整、分类合理、信息全面,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进一步修订完善。三是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服务的有效性。做好对主要调查指标解释、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的说明工作,加强数据分析解读,引导社会舆论预期。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湖南国家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