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天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7年,天津总队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天津总队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认真研究学习《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制定《天津调查总队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2017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数据共享和对外提供目录》,每月每季按照《目录》要求的时间和表式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并严格按照统计调查数据公开发布日程表的时间要求,在天津调查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时发布调查数据,全力满足公众需求。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天津总队各处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职责,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审查处内信息,及时编制各处室主动公开计划。天津总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积极协调、认真履职,确保总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工作信息,都能够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

 

  除天津总队门户网站以外,还注重利用统计开放日契机,围绕宣传主题,展示服务型统计实践成果。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发布重要统计数据及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为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灵活性,根据申请人一般只是简单咨询的实际情况,简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天津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办法》,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需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天津总队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和出版物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

 

  1.通过天津调查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门户网站“数据发布与解读”“工作动态”“要闻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共284条。

 

  2.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不断丰富统计政务微信栏目,“好书推荐”“民生速递”“媒体广角”“图上新闻”等栏目倍受关注。同时,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提高数据质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天津民生指标“十二五”成果巡礼等重要工作为核心,将“天津调查”公众号打造成天津总队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第三轨”。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57条。

 

  3.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继续巩固与天津及全国主要媒体的联系,力求增强统计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一是按月按季向媒体发布CPI、居民消费等数据,改进解读模式,回应公众关切,积极推进数据公开,全力完善数据解读。二是做好通联工作,通过网络直播、走进电台直播间、媒体专访、刊登署名文章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统计新闻宣传。做客北方网新闻会客厅,深度解读城乡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入户摸底调查工作;走进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滨海广播《都市零距离》节目直播间,为广大听众全面介绍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伊始,在《天津日报》刊登署名文章,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4.通过出版物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天津统计调查季刊》《天津调查年鉴2017》《天津民生与社会热点统计调查文集》等刊物,大力推进天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开设“财务公开”专栏,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通过天津调查信息网公开了天津总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均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2.及时公开统计执法事项。

 

  通过“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和“统计违法举报”栏目,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公众对统计违法、特别是“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举报。天津总队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有关举报事项,对涉及统计工作的举报事项,及时登记并妥善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接收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信函申请9件、电话申请1件,均已按程序办结。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天津总队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查阅和咨询统计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天津总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天津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天津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天津总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通过门户网站查询公开信息仍然不是十分直观方便,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018年,天津总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继续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对工作中细节要求进一步规范明确,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责任,严格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完善保密审查规定;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编制公开目录。

 

  (二)全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从技术上增强公开信息查询的便利性,加快建设数据查询平台步伐,增加网站信息的更新频率,更加方便公众对统计信息及数据的查询使用。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功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四)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全系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