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浙江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内容,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7年,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平台建设,加大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浙江统计调查走向公开透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工作规则》,规范统计调查资料的提供和发布流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浙江调查总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渠道,对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资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二)加大数据发布力度,提高数据解读能力。

 

  制定并向社会公开《2017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严格按照发布日程做好调查资料的发布。加强调查数据发布后的舆情应对,开展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含义的宣传解释。加强与新闻每天的联系,与主要媒体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及时做好新闻稿的审核工作。

 

  (三)积极组织开展统计宣传活动。

 

  以“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为主题举办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媒体对统计开放日活动全程跟踪报道。各市县国家调查队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均在“浙江调查”微信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分期宣传交流。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自主开发图解宣传产品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过微信公众号有奖竞答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发布一系列辅助调查员先进事迹,赢得良好社会反响。

 

  (四)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

 

  一是扩大发布内容,丰富稿件形式,发布数量和质量比去年有了大幅度提高。二是规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运营,制定《浙江调查队系统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试行)》,从发布内容、发布流程、工作责任等五方面共二十四条,对浙江调查队系统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和管理作了规范。三是与浙江新闻客户端共同开发图解作品,丰富发布形式。

 

  (五)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日常管理。

 

  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稿的内容和格式,定期发布的新闻稿件做到指标、内容和格式的统一,以严谨规范的发布格式对外发布。组建新闻宣传联络员队伍,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新闻采访制度,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月度和季度稿件发布后,组织联络员监测公众回应,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加大对市县队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规范市县调查队新闻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96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607条,政务微信公开1642条,政务微博公开386条,政府公报公开25条,其他方式公开784条。浙江总队主动公开信息574条(其中:微信发布142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8次。通过《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浙江统计年鉴》发布了有关专业统计调查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时限办结。浙江总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加深,公开渠道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浙江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解读机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