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调查队系统政务公开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710号)要求,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湖南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服务型统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着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成立湖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会商、相关处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紧扣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南总队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相关处室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有力,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完善湖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及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坚持把统计调查主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树立良好的统计执法形象。及时发布社会各界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有关湖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数据,对主要调查数据作出权威分析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三)构建平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继续发挥湖南总队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技术建设,优化检索、排序等功能,开设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咨询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平台,集中发布统计调查信息,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传播能力。以调查年鉴、统计公报、电子公开显示屏、资料阅览室、宣传册、统计开放日活动展板等多种形式为补充,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组织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形成综合形势分析报告,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湖南国调报告》等服务载体成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数的机制;将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检查、同考评;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解决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个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总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宣传手册、板报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调查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1条,其中湖南总队机关主动公开223条。全系统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调查分析、指标解释、政策法规等信息158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5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计414件,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6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6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93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及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网”、“省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和“湖南国调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湖南总队公开招标项目10个,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7个,通过政府采购网上采购项目6个。二是及时公开统计执法事项。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要求,在湖南国调信息网上开设“曝光台•回音壁”,同时开通“统计违法举报”栏目,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公众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湖南总队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有关举报事项,对涉及统计工作的举报事项,及时登记并妥善处理。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通过网络、电话、信函、当面等多种申请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5件,按时办结184件,延期办结11件,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申请72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8件。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总队、市队、县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全系统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举报投诉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公开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各级国家调查队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可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力量和经费有限,是统计调查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重大难题;部分社会热点、焦点的统计调查数据和资料敏感程度高,保密要求和信息公开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如何准确把握公开尺度是统计调查信息公开面临的重大挑战;统计调查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和传统的宣传横幅、调查手册等方式公开,公开方式和手段与信息化发展不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偏窄,与时俱进、加快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是统计调查信息公开迫切研究的重大课题。

 

  2017年,湖南总队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统计服务。

 

  (一)严肃公开制度,完善执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台账、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和以目标考核为导向的推动机制。严格执行网站管理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保障责任,使网站目录体系清晰实用、信息公开及时丰富、政民互动引导有力、在线办事便捷高效、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安全体系防范到位,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范统计调查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快推进湖南总队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完善外网数据查询服务系统,全面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提供各类政务咨询,高效办理网民诉求,及时回应群众期盼。积极主动开展对外宣传,利用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正确引导舆论,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抓好日常管理,规范公开行为。

 

  把统计公报、调查信息、调查分析报告及经济运行监测评价等统计调查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特别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项目,落实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报送和维护,确保第一时间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注重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和信息公开数据,及时公布数据修订和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加强统计调查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管理,提升信息发布、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能力。

 

  (四)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执法。

 

  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方式及内容,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适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确保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一律主动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