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6年,青海调查总队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国家和地方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调查服务”的工作目标,以建设服务型统计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逐步优化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及时制定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发《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及责任部门。同时,总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适应时代发展、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众参与监督的重要手段的认识。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并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

 

  总队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年内,分别建立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保密制度、规范计算机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

 

  (三)围绕统计调查实际,狠抓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围绕统计调查常规工作,认真做好统计调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调查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四)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调查及普查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一是定期通过青海省统计局外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调查信息。二是积极发挥总队《青海调查工作简报》《青海调查研究》《青海调查信息》《青海调查要情》等刊物的作用,借助省级各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传递政策资讯和统计调查动态。三是积极探索和建设公众微信、微博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利用新媒体优势,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青海调查总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6件(次、条)。一是年内与省统计局联合参加由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统计新闻发布会3次,向社会公布2016年分季度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并通过《青海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发布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二是全年共编发《青海调查工作简报》550期,《青海调查研究》469期,《青海调查信息》493期,《青海调查要情》68期,《经济主要指标月度资料》16期。其中,报送国家统计局《每日调查》(“两办”信息)48条;报送省委办公厅信息164条;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167条,采用72条。向省级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提供专题、约稿、情况说明、汇报、宣传、调查资料、预警预测等各类材料110余篇,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三是邀请主流媒体新闻记者对总队领导、有关业务处负责人进行专访,年内安排采访3次。四是年内组织编发《青海调查数据--2015》,为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了参考。与省统计局合编完成《青海省统计年鉴2016》《统计对比资料》《青海省情》《青海统计提要》《青海统计手册》《统计公报》和《青海民族自治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等书籍资料,共编辑统计出版物3000余册。五是在总结前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了主题为“农业普查福到农家”的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与有关市县统计机构、社区文艺表演队共同宣传农业普查相关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现场发放书籍和宣传资料300余份。六是全年累计接待大专院校毕业生、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社会公众咨询人员30余人次,发挥了统计调查为领导决策、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总队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没有公众到相关受理点进行现场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年内累计接待大专院校毕业生、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社会公众咨询人员30余人次。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总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公开范围、层次及涵盖面较窄,特别是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公开形式便捷性以及政民互动畅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方式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工作整体水平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造和谐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总队正在积极探索公众微信、政府信息公开微博等内容更丰富、操作更便捷、方式更亲民的信息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二是积极派员参加基础性综合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了解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形势,掌握新媒体技术等技能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公众。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统计调查指标的科学解读,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调查工作,支持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