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15-1004-201708-0002
    信息类别其他财务信息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09年12月21日
  • 文  号国统办字〔2009〕190号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统计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统计部门

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统办字〔2009190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国家统计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关于统计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国家统计局财务司联系。

 

  联系人:高新德,电话:68782228;伍茜,电话:68782487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统计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的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小金库”防治原则,为从根本上杜绝“小金库”的发生,现就统计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治理“小金库”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国家机关清正廉洁、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小金库”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损害国家、单位和群众利益,扰乱正常财经秩序,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必须从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防治工作的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清风正气,抵制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歪风邪气。

 

  要从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战略高度,把“小金库”防治工作作为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治理“小金库”工作和中央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结合起来。

 

  要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财政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国家财务政策,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将有关财务政策贯彻落实在财务管理活动之中,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在统计部门清除“小金库”问题。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部门财务工作制度化

 

  近年来,国家对部门财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与此相适应,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不少新的要求和新的规定,各单位应据此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办事、按章行事、规范处事,从制度、流程上堵塞漏洞,防止“小金库”的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

 

  二是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以及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等。

 

  三是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等。

 

  四是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公务招待、公务用车、出国(境)经费等支出项目的审批核定、节约控制应有严格的制度规范;统计资料出版、委托调查等,应有程序简明、制衡有力的内控制度。应以财务独立核算、经费统一管理为标准,保证各项收入支出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五是建立完善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六要完善市、县调查队财务管理制度,各调查总队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市、县调查队财务工作的流程和职责权限,为市、县调查队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统计部门财务工作规范化

 

  各单位要在学习领会国家财务政策的基础上,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每一笔业务有章可循,处置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小金库”的发生。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有关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全面推行综合预算,各项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真正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要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全面细化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要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项目支出预算要按功能分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并按经济分类进一步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减少预算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是严格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设、使用、年检等管理规定;对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避免银行账户过多过滥;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在统计系统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促进采购预算与单位预算的结合;要进一步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标准;进一步拓宽采购类别,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范围规定的支出项目都要实施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应采购规模的比重。

 

  四是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基本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执行,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内容和使用范围,资金的拨付要与项目执行情况挂钩。

 

  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执行财政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的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制度,及时办理基本建设竣工验收。

 

  六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要认真执行《会计基础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要建立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审核原始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做到及时、定期结账对账,认真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

 

  四、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工作是统计事业正常运转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国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统计部门的财务管理也要与时俱进。

 

  积极推动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统计部门财务工作要以科学合理、精细可行为第一要务。考虑到统计部门预算分配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将在2010年启动统计调查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覆盖全部统计调查项目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为统计部门财务管理向科学精细迈进创造条件。

 

  主动增强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要努力促进预算分配公平、公开、透明,逐步将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收支安排、决算等预算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

 

  设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科学调度资金,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结余率,尽可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减少国有资产闲置率,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率;要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健全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投入的效益;要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和结余资金管理,适当调整工作节奏,均衡资金使用,从2010年起,要根据关键时间点的预算执行率,按相应比例调减预算执行率较低单位下年度的预算。

 

  五、加大培训,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财务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以最大的努力,加大财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力度。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要将统计部门财务业务骨干培训列入每年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调查总队也要有必要的财务人员培训安排;鼓励和支持财务人员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财政部门安排的培训;要通过培训,全面提高统计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对分管领导的财经法规、财政政策培训,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能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了解财政政策,依法理财,严格管理。

 

  三是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帮助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切实提高法制意识,做到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六、强化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纪检监察、财务、人事和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约束和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财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就加强财务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要加强审计监督。加大专项审计力度,积极探索绩效审计,不断提高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审计覆盖面;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落实和整改工作,强化后续审计,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完善经常性财务检查制度,并把“小金库”作为经常性财务检查的重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及外部力量,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财务专项检查,做到对违规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四是将财务工作纳入统计巡查工作的范畴,加强监督检查。

 

  五是严肃查处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经发现新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既是一项长期任务,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加大培训,强化监督,不断推动防治“小金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