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7/11/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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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要求,现将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1113日至201711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统计局人事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878277868782796

 

  电子信箱:biaozhang@stat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

 

  邮政编码:100826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信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关于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要求,现将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1113日至201711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统计局人事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878277868782796

 

  电子信箱:biaozhang@stat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

 

  邮政编码:100826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信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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