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1.中财委计划局统计处

 

  1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此前,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于721日成立,中财委主任陈云,副主任薄一波、马寅初、李富春,秘书长薛暮桥。中财委设61处:计划局、人事局、技术局、私营企业事务局、合作事业管理局、外资企业管理局和秘书处。计划局下设重工、轻工、农业、物资、交通、财经、综合、统计8个处。统计处处长为狄超白,初期工作人员共20多人,后改称统计总处。

 

  早在19487月,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部成立,部长董必武,秘书长薛暮桥。财经工作部的研究室下设财政、经济、材料3个组。材料组的工作任务为:一、收集整理各解放区调查统计材料,编制各种报告及统计图表;编发调查提纲表格,拟具指导各解放区进行调查的计划;二、收集各地工作报告各种记录,收集各地有关财政经济之各种书报刊物,分类整理保管;三、编辑会议文献、参考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刊物。

 

  2.《华北区县以上各级合作总社统计暂行办法》

 

  1025日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根据中财委的指示制订《华北区县以上各级合作总社统计暂行办法》。《办法》共12条,对统计部门设置、统计报表种类、统计内容、汇报层次、份数和填送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统计报表暂定月报1种,共计410表:第一部是组织状况月报表;第二部是人事状况月报表;第三部是业务状况月报表,包括供销数量表、供销总值表、交易价值表、供销社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表、各社供销社货品市价与社价的比较表、生产合作社业务状况表;第四部是财务状况月报表。

 

  3.叶剑英要求加强华南地区统计工作

 

  11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在《广东社会情况和1950年几个部门的工作任务》中提出:严格建立统计机构,进行调查统计工作。

 

  当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政策研究室设立统计科。

 

  1950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调查统计委员会成立。6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开办统计干部训练班,华南财委开展统计业务学习。10月,华南财委派出32名干部分赴广东省5个专区协助当地建立财经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