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至13日,2009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布置会在云南省景宏市举行。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副院长石占前,云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熊晓东,以及四十多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统计局从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同志共80余人出席会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副州长黄珊到会并致词。
会上,石占前作了《围绕中心,突出能力,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讲话。石占前对2008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了总结:2008年各分院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中,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的精神,在工作中,坚持了统计执法到位、宣传到位、培训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了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省统计局教育中心主任分院领导及每个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2008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近20万人,继续教育培训近15万人。通过培训大大地提高了各级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统计意识。
同时,石占前对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出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是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的过程是统计从业人员学习的过程,提高的过程,也是统计知识普及宣传的过程。通过培训,有利于增强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履行统计义务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基础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抓好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管理,提高培训质量,通过良好的培训形式,优质的师资,良好的教学服务,提高和增强培训效果,力争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双提高。
二、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训效果,保障培训质量。各省分院要认真学习、研究《统计法》和相关法规,充分调研,按照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的要求,认真规划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相关制度,设计培训方案,采取适合在职人员的学习方式,根据统计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规划,从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可以利用国家统计局培训资源,举办统计热点问题的统计专题培训。也可以继续推进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调查分析师初级课程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调查分析能力。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已聘请国家统计局三总师、各专业司领导和一批业务骨干作为学院兼职教授,为我们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优秀的师资。各省分院可以聘请当地既有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专业能力的统计局领导和业务骨干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的师资。今年培训学院已重点建设了一批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统计工作的“基层”系列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涵盖了整个统计工作。在教材编写中,很多省提供了很好的统计实务案例,如山西、北京、云南、四川、陕西、上海、湖南、河南等分院,为搞好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这批继续教育教材资源会受到各地统计人员的欢迎。
三、发挥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各省分院、地市统计培训学校的主体培训机构作用,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教学组织保障。
构建“大学院”培训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分院要把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的总体指导,理顺工作关系,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保障,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统计教育部门要开动脑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会议、报纸、媒体、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向社会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全社会了解、重视和配合这项工作,保证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最近,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听取教育中心(培训学院)工作汇报时指出,“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要建立一些重点分院,要优先选择师资力量强,教学场地健全,教学管理完善的分院作为国家统计局的直属分院,发挥其统计培训作用,带动周围地方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使统计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及分院要培养、选拔一批专兼职教授和讲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我们要加强分院建设,发扬学院一贯倡导的“坚韧不拔的开拓精神、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全心全意的服务精神、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人员职业培训、统计人员职称培训、国际统计人才培训、统计人员学历教育培训”中突出专业优势、建设核心能力,以落实国家局领导关于分院建设的指示,达到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培训分离的要求,使得统计人才培养上规模上水平。
四、以国家通过新统计法、考试法为契机,扩大统计宣传,使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新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统计职业资格制度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统计职业资格”。考试法也正在履行通过程序,两部法律法通过后,统计从业资格收费问题也会随之解决,还将使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有法可依。各项收费工作也有章可循,这必将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产生积极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石占前还对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做了展望,希望各分院在新的形势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的思维和扎实的工作,投入到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中。争取在各省统计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省、市分院及在座的各位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取得更好的成绩!
会议宣读了“关于对‘2008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优秀分院进行奖励的通知”,对相关分院予以表彰和奖励。
会上还播放了全新系列的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成果介绍片。
其后,广东代表胡初萌、浙江代表黄平和贵州代表罗玉坤做了重点发言。其他与会代表也围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石占前的讲话精神以及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交流,并从实际存在的问题出发展开了广泛的研讨。经过认真热烈的讨论,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1、更多地开展各地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评估和检查,建立激励机制;
2、借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办法,推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全面推展继续教育工作;
3、以条件好的区县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继续教育工作;
4、培训内容、方式上要做一些改善、改进,应适应在职人员教育的特点,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方式方法,例如案例式、讨论式的情景教学等,此次国家局推出的继续教育教材就以案例为基础,值得继续强化;
5、以统计系统业务骨干为基础,建立一支高效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队伍。